29 四月, 2007

无罪释放

法官:“陪审团,你们是否有了结论?”

陪审团:“是的,法官大人,我们已经有了结论。我们的结论是在5884票对4034票下,认为被告无罪”

法官:“本席宣判,被告贪污,欺骗,无效率,拒绝发展,打压及恐吓他族罪名不成立,当庭释放。”

2 条评论:

  1. 前几次我也这样想,但人是容易忘记历史的。

    Anyway,我还是希望下次他们不会那么幸运。

    回复删除