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2 十二月, 2007

净选盟细数选委会十大丑闻

我不懂准确度有多高。



在没有更好的选择的情况之下,我会尽量记着,至少有机会投票时,我会拿来参考。


(以下摘自《独立新闻在线》,作者∶陈子莹)


净选盟在备忘录中也列出阿都拉昔任内十大丑闻与弊端:

一、任由死人、非公民、登记多次的选民及不足龄选民的名字出现在选民册,成为“幽灵”选民。2001年,法官莫哈末卡米尔阿旺(Muhammad Kamil Awang)宣判沙巴州里卡斯(Likas)的州议席选举无效,原因是“幽灵”选民和非我国公民,都在投票当日投票。


二、政府对里卡斯事件的反应是:修改选举法令,选举成绩日后将不会选民册妥当与否的问题遭到挑战。如此一来,选委会的弊端都能被掩盖。在事件上,阿都拉昔更做出等同藐视法庭的举动,在2007年12月4日炮轰法官莫哈末卡米尔阿旺,声称莫哈末卡米尔既然对“某些事”不满,应向政府提出。


三、选票从一些选区转移到执政党胜算较高的选区。2007年10月,选委会秘书嘉玛鲁扎曼(Kamaruzaman Mohd Noor)就将责任推卸在一些2002年7月16日之前的登记官助理。若是触犯《1954年触犯选举法令》而罪名成立,这些官员可能会被坐牢最多两年,罚款马币五千元或两者兼施。


四、类似转移选票的事件,在2002年后继续发生。最新一次的案例是,霹雳州怡保东区的选民猛增8463名;怡保东区是国会在野党领袖林吉祥的选区,在2004年大选以9774张多数选票胜出。


五、不合格及欺诈式的选民登记继续扩大,2007年4月28日依约补选尤为严重:

- 50名已逝世的选民仍然出现在选民册中,其中12名来自再也瑟迪亚(Jaya Setia)的死人选民,在投票当天爬出了他们的坟墓,到投票站投票。

- 雪州依约新村(Pekan Ijok)的三名华裔选民遭冒名者盗投。

- 23名选民在没有身份证的情况下,登记投票。

- 32名年龄介于100岁至132岁的选民名字,仍然出现在选民册中。


六、2004年的全国大选中,使用三个不同版本的选民册,导致雪兰莪至少17个国会选区以及吉隆坡三个国会选区,陷入混乱。选委会因此在违例的情况下,为一些选区的投票时间延长了两个小时。没有任何一个选委会官员因此遭追究责任或处罚。


七、2004 的全国大选,瓜拉登嘉楼的国会选区有98%的选民投票,不过最后却发现有1万254张票不翼而飞。阿都拉昔声称,瓜拉登嘉楼的选民有收集选票的癖好。在宪 报中出现的最后成绩却显示,瓜登的投票率是84%,而遗失的选票只有240张。对于这个更改,选委会并没有任何解释。


八、多 年来许多选区遗失选票的数量日益增加。从1990年至2004年期间,最严重的事件要数红土坎(Lumut)国会议席,遗失的选票从1982年的2763 张,暴增至1999年的8176张。若这些选票没有遗失,肯定会改写一些选举成绩。将这些误点归罪于邮寄选票,阿都拉昔仍无法有效地制止。


九、在2002年重新划分选区后,国会议席的划分选区不公事件,已从坏的程度演变成最坏的程度。2004年,国阵史无前例地以64%多数选票,赢得了91%国会议席;这就等同于国阵票,相等于民主行动党的票、回教党票及人民公正党26票。阿都拉昔对“一人一票”的制度,开了一个玩笑。


十、阿都拉昔无法胜任选委会主席这个职位,连最基本的资格也缺乏,也就是执行公正的责任、以宪法为依归以及马来西亚的民主制度为至高利益。


全文请看∶在野党离席·国会通过修宪,净选盟细数选委会十大丑闻



2 条评论:

  1. 真是国耻~我绝对把我神圣的一票投给反对党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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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2. Tze Yik,

    我想除了把票投给反对党,我们也可以把这类新闻和那些被主流媒体‘蒙骗’的朋友分享,以让他们有比较全面的资讯来评估政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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